《用户服务协议》明文:您使用本软件制作、生成后的内容,其权属权利归您。
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新视觉 AI 漫剧平台 · 用户服务协议
软件信息与协议确认
| 软件名称 | 新视觉 AI 漫剧平台 |
|---|---|
| 软件类型 | 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漫剧创作软件 |
| 运营主体 | 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 软件版本 | 0.7.3(build 39) |
| 本页协议 | 《新视觉 AI 漫剧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生效日期 2026 年 9 月 21 日 |
| 访问地址 | https://ai.cgyun.com/legal/terms.html |
协议明文 · 第 6.1 条
您使用本软件制作、生成后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内容,其知识产权及权属权利归您所有。平台不对您的生成内容主张所有权。
您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自行使用、修改、发表、发行及进行商业利用。本条为《新视觉 AI 漫剧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与下方第 6 条具有同等效力。
欢迎使用 新视觉 AI 漫剧平台(下称「本平台」)。 本协议是您与 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我们」)之间, 就您访问、登录、使用本平台创作台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约定。 请在使用前认真阅读,尤其是加粗条款。 登录或继续使用,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
1. 导言
1.1 本平台是面向漫剧及短剧工业化生产的 AI 原生创作平台。我们提供 Web 创作台(含 ai.cgyun.com 及我们公示的其他入口),协助您完成从剧本、改编、资产、分镜、生图、镜头视频到成片编排的生产流程。本平台不做看剧分发,不是社区或公开作品广场。
1.2 我们已经发布或后续可能发布的平台规则、功能说明、费用说明、公告,均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后续规则将在提供相应服务时向您展示或以适当方式通知。
1.3 如您不同意本协议,请立即停止使用。限制责任、权利许可、争议解决等条款已加粗,请重点阅读。
1.4 本产品主要面向成年人及专业创作团队。未满 18 周岁的,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并经监护人同意后使用。
1.5 疑问可通过创作台内反馈入口,或按我们公示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联系邮箱、ICP / 算法备案号以官网或创作台页脚公示为准。
2. 产品与服务
2.1 我们基于人工智能模型与自有生产流程,向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剧本与故事工作台、小说研读与改编、角色 / 场景 / 道具等资产、故事板与镜图、镜头视频与片段、成片编排、团队与项目协作、资源库、钱包与用量账本。
2.2 生成能力可能调用我们合作的第三方模型服务(例如云厂商提供的文本、图像、视频、语音模型)。具体可用模型以创作台当时展示为准,我们不保证某一模型长期可用或效果恒定。
2.3 您应自行准备联网终端。上网、流量及第三方模型产生的费用,按本协议第 9 条及钱包规则处理。
2.4 我们许可您一项个人的、可撤销的、不可转让、非独占的使用权,仅限按本协议使用本平台。未经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对创作台进行复制、爬取、镜像、反向工程,或将账号、接口提供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2.5 为运营、安全或合规需要,我们可能变更、中止部分功能。如您选择不接受更新,部分功能可能无法继续使用。
3. 账号
3.1 现阶段公开自助注册未开放。账号由我们或管理员为您开立,或经有效邀请加入团队 / 项目后使用。您不得自行以技术手段绕过开户流程。
3.2 账号凭证(用户名与密码等)仅限您本人或您所属团队明确授权的人员使用。禁止出借、出租、转让、售卖账号。如我们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人并非开户对象,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
3.3 您应保证开户与资料信息真实、合法。昵称、头像等展示信息不得假冒他人或误导公众。我们有权要求更正,或对违规展示信息采取重置、限制功能等措施。
3.4 您应妥善保管账号。账号下的操作视为您的行为,包括生成任务、成员邀请、钱包消耗。发现盗用或安全漏洞,请立即通知我们并修改密码。
3.5 管理员可应您或所属组织的请求停用、删除账号。删除后,登录名将被释放或按系统规则处理;法律法规要求保留的记录除外。账号删除后,您仍应对删除前的使用行为负责。
3.6 自助注册、第三方账号登录、实名认证等能力如后续上线,将以届时公示的补充规则为准,您需另行确认后方可使用相关能力。
4. 行为规范
4.1 您保证输入、上传、生成、导出的内容均合法,且为您所有或已获授权。不得输入他人隐私、商业秘密或未授权作品;不得侵害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姓名权、声音权益等。
4.2 进行小说改编、剧本生产前,您应确保已取得原著或剧本的相应权利。因权属争议导致的投诉、下架、赔偿,由您自行承担。
4.3 您不得利用本平台制作、传播违法或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恐怖主义或极端主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侮辱诽谤、侵害英烈权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4.4 您不得干扰平台运行,包括:使用外挂或自动化程序违规接入、探测扫描系统、恶意注册、窃取数据、攻击服务、将平台内容用于开发与本平台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产品。
4.5 如我们有合理理由认为您违反或可能违反本条,有权拒绝生成、删除内容、限制功能、冻结钱包或终止服务,并依法保留追责权利。
5. 输入、生成与标识
5.1 您可以向创作台提交文字、图片、音视频、项目资料等(「输入内容」)。系统可能据此生成剧本、设定、图像、视频、音频等(「生成内容」)。
5.2 生成式人工智能存在技术局限。生成内容可能不准确、不完整、彼此相似,或不适合直接商用。您应审慎核验,不得将生成内容作为医疗、法律、投资等专业意见的替代。
5.3 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规定,我们有权以适当方式为生成内容添加显式或隐式标识。您不得故意遮挡、篡改或删除依法应当保留的标识。对外发布时,您还应按法规自行履行标识义务。
5.4 相同或相近的输入可能产生相同或相近的生成结果。参考图、参考视频可能使生成内容在外观上接近您提供的素材,您应自行避免侵犯第三方权利。
5.5 模型生成内容不代表我们的观点。如您发现不当输出,欢迎通过反馈入口告知,我们将在能力范围内持续改进安全措施,但不保证过滤毫无遗漏。
6. 知识产权
6.1 制作、生成后的权属权利归您。您使用本平台制作、生成完成后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剧本、设定、角色与场景资产、图像、视频、音频、成片及其导出文件),其知识产权及权属权利归您所有。我们不对上述生成内容主张所有权。您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自行使用、修改、发表、发行及进行商业利用。您承诺该等内容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若输入素材本身属于第三方,相应权利仍归该权利人。
6.2 本平台的软件、界面、文档、预置资源、商标及「新视觉」「新视觉 AI 漫剧平台」等品牌标识的知识产权归我们或合法权利人所有。该等权利仅针对软件产品本身,不改变第 6.1 条关于生成内容权属归您的约定。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申请注册或使人误认有授权关系。
6.3 为向您提供服务,您授予我们一项全球范围、免费、非独占、可转授权予必要供应商的权利,仅限于:存储与处理、在项目成员之间展示、传输给已签约的模型与云服务商以完成生成任务、保障安全与合规、改进服务质量。该许可不是所有权转让。我们不会将您的项目内容用于公开营销,也不会在未另行说明的情况下用于训练自有基础模型。
6.4 如您不希望某项处理发生,可通过反馈入口联系我们。法律法规或为提供您已选择的功能所必需的处理除外。
6.5 平台预置资源仅供在本平台内按功能使用。将其单独拆出用于与本平台无关的商业发行,须符合创作台当时展示的授权说明;无说明的,不得视为已获对外发行许可。
7. 项目、团队与资源
7.1 创作以项目(一部戏)为隔离单位。团队用于协作,不是资料的所有权父级。
7.2 资源按家存放:「我的」归属于您;「项目」归属于该部戏;「预置」由平台管理。看见不等于用进本剧。将他人或个人库中的资料用于本剧时,系统将按产品规则生成归属于该项目的复刻件;退团后,已复刻进项目的那一份不随您退出而消失,分享窗则关闭。
7.3 角色、场景、道具等资产档案归属于项目。请勿通过共享账号规避成员权限。项目管理员或具备相应权限的成员可邀请、移除成员并管理访问范围。
7.4 您删除或退出后,项目内由其他成员继续使用的内容可能仍被保留,直至项目被有权主体删除或依法规处理。
8. 第三方服务
8.1 生成、存储、支付等可能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提供。使用该等服务时,您还应遵守对方的协议与规则。因第三方服务本身产生的争议,由您与该第三方依法解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2 向第三方模型提交的提示词、参考素材与生成结果,受该供应商数据与内容政策约束。我们会按合同与最小必要原则传输,但不保证第三方对内容的审核结论与我们一致。
8.3 开源组件的许可以相应声明为准。
9. 费用与钱包
9.1 部分生成与存储按用量计费。余额、单价、消耗明细以创作台钱包及账本展示为准。
9.2 充值、发票、退款规则以当时公示的计费说明为准。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退还的除外,虚拟权益一经消耗一般不予退回。
9.3 您或所属组织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配合提供办理发票或申报所需资料。
9.4 请勿相信任何非官方的借贷、理财或代充信息。因此造成的损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您自行承担。
10. 个人信息保护
10.1 我们重视个人信息保护。为实现登录、协作、生成、计费与安全,我们可能处理账号资料、项目内容、用量日志、设备与网络信息等。
10.2 因调用第三方模型,相关必要数据可能被传输至该服务商(含其运营所在地)。详情见后续公示的《隐私政策》;隐私政策未单独发布前,本条与创作台内的告知构成处理说明。
10.3 您可以通过修改昵称、修改密码、联系管理员删除账号等方式管理部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除外。
11. 未成年人
11.1 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应取得监护人同意。监护人应保管支付与登录凭据,避免未成年人在未经同意时产生费用。
11.2 上传含未成年人肖像、声音的素材,应取得法律规定的全部同意。我们收到权利人通知或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有权处理相关内容。
12. 违约处理
12.1 如您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我们有权视情况采取警示、拒绝生成、删除内容、限制功能、冻结或扣减违规所得权益、终止服务等措施。因此导致内容不可恢复、余额无法使用的,由您自行承担。
12.2 您的行为导致我们向第三方赔偿、受到行政处罚或商誉损失的,您应赔偿我们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2.3 对涉嫌违法的,我们将依法保存记录并配合主管机关。
13. 功能局限性与责任声明
13.1 服务按「现状」提供。我们不保证服务完全符合您的特定用途、不中断、不出错,也不保证生成内容真实、准确、独特或不侵权。
13.2 因不可抗力、电力或网络故障、第三方服务瑕疵、系统维护等导致的中断或损失,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我们免于承担责任。计划内维护将尽可能提前告知。
13.3 我们有权审核违法违规内容,但该权利不构成必须及时发现并处理的承诺。
13.4 除法律另有强制规定外,我们对您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您在发生争议前十二个月内就相关服务向我们支付的费用(如有)。我们不对间接损失、利润损失、数据损失或惩罚性赔偿负责。
14. 修订与通知
14.1 我们可能修订本协议。更新版本将在创作台或本页面公布,并在生效前以适当方式提示。若您继续使用,即视为接受修订;若不同意,请停止使用。
14.2 通知可能通过页面提示、公告或您预留的联系方式送达。请保持可联系状态。
15. 其他
15.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冲突规范)。
15.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我们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我们住所地为山东省济南市,具体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15.3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的,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
15.4 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解释依据。双方不因本协议构成代理、合伙或雇佣关系。
运营主体: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新视觉 AI 漫剧平台
本页为创作台现行用户服务协议文本。隐私政策、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说明将随后续合规安排另行公示。